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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实施外贸回归行动 扩大光伏等产品出口

2024-02-20 1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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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下达2024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文件明确,深化“工贸联动”发展,实施外贸回归行动,不断扩大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品出口,确保出口占全省份额稳中有增。

  深入推进“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壮大光伏、新一代网络通信、新能源汽车等千亿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氢能储能、柔性电子等未来产业,打造一批全省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和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争创智能光伏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加快清洁能源建设,深化“光伏+储能+虚拟电厂”“三位一体”示范建设,新增光伏装机60万千瓦以上、储能装机25.5万千瓦以上。

  2024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顺利实现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大力实施“十项重大工程”,全面落实“十大提升行动”,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以嘉兴的“稳”“进”“立”为全省大局多作贡献,努力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挑大梁、勇立潮头。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2024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稳步扩大有效投资。锚定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社会民生等领域,谋划一批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力争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的重大项目实现年度投资500亿元以上,列入国家102工程项目超15个。优化项目推进“六个一”工作机制,加快沪乍杭铁路、水乡旅游线等项目前期,推进杭浦高速海盐联络线等项目建设,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全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项目投资领域,力争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有所提升。加强要素争取,新增专项债300亿元以上、特别国债额度在全省占比达到GDP占比,争取奖励土地指标和国家保障用地指标6000亩以上、更多项目纳入能耗单列。

  多措并举促进消费。优化消费供给,提振新能源汽车、智能装饰、绿色家电等大宗消费,深化举办工厂店消费季,开展文娱旅游、体育赛事等百场引流消费活动,建立文商旅体工农联合促消费矩阵。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积极构建多元融合场景。瞄准消费潜力人群,创新银发经济、健康消费等场景。聚焦创意、流量、内容、运营等方面,加力打造夜间经济样板城市,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以上。优化消费环境,积极争创全国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城市、省级县域商业体系试点城市、省级高品质步行街,推进15分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

  多管齐下稳住外贸。深入实施“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加大企业参展支持力度,鼓励利用境外展会资源举办高质量自办展,带动服装、毛衫等特色行业抱团参展,推动在境外设立嘉兴市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强化跨境电商龙头培育,开展“一店一品一站”提升行动。积极打造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省级数字贸易重点项目。深化“工贸联动”发展,实施外贸回归行动,不断扩大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品出口,确保出口占全省份额稳中有增。

  巩固提升先进制造业。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深入推进“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壮大光伏、新一代网络通信、新能源汽车等千亿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氢能储能、柔性电子等未来产业,打造一批全省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和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争创智能光伏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全力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施制造业“两化”改造提质提效三年行动,全年实施技改项目1000项以上,完成制造业投资1100亿元以上,争创国家级智能制造先行区和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推动传统产业更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腾笼换鸟+工业上楼+兼并重组+两化改造”一体化系统性提升,整治高耗低效企业1000家,腾退低效用地1万亩。实施新一轮“雄鹰”行动,培育产值10亿元以上“腰部”企业,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以上。

  提质升级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服务业“645”产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双进双产”,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加速推进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发挥枢纽资源集聚和区域辐射作用,带动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快16家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深化服务业强镇(街道)特色发展,做大做强专业市场,加快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优化文体旅布局,实施中心城区文旅繁荣行动和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做精“中国古镇看嘉兴”等品牌,打造长三角城市旅游目的地。

  加快发展生态农业。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以生猪提能、家禽提质、湖羊提档为重点的畜牧业振兴“三大行动”,持续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万元千斤”绿色高效生产模式,加快“一县一品”建设,争创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加快育种技术研发,创建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2个。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做强农业经济开发区,加快培育区域性、功能型农业总部基地,培优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特色农业产业集群1个,建成农业创业创新孵化园15个。

  高水平建设创新载体。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集聚G60科创走廊创新资源,推动国家高新区提质发展,加快亚太路科创带建设,加快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争创“科技创新鼎”。推动南湖实验室和中电科南湖研究院提档升级,做大做强北理工长三角研究院(嘉兴)等新型研发机构,扎实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建设。实施“两清零一提升”2.0版,持续推进卫星化学、晶科能源等全球研发中心建设,新认定省级研发中心50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20家。

  深层次推动成果转化。推进长三角(G60)全球科创路演中心应用场景建设,着力打造跨区域一站式路演平台。举办第二届沪嘉科技创新大会,推进沪嘉两地科技创新券互认,推动科研设施、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跨区域开放共享。推进全市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省级试点,提升改造线上线下科技大市场,探索构建技术转移服务评价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深化科教融合、产教协同、校地合作,支持嘉兴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

  大力度培育创新主体。高质量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成长体系,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大科技人才引育力度,推进科技人才“双聘”发展,实施创新类人才项目、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推进南湖青创城建设。深入实施“星耀南湖”人才计划,新增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50名、大学生10万名、技能人才5万名。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牵引,全力打造涉企服务“一类事”增值服务场景,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到90%以上。抓好“民营经济32条”落地落实,迭代完善“1+N”政策实施体系,不折不扣实施“三个70%”、招投标“七个不准”等要求,加快南湖区等省落地模板打造成嘉兴样板。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配套措施,打响营商环境最优市品牌。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台科创金融促进条例、“综合查一次”规定等,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

  精准助力企业发展。围绕提高“精准性、直达性、获得感”,优化制定新一轮“8+4”政策。实施企业专员服务制度,强化企业诉求闭环处理,健全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全年为企业减负230亿元以上。强化金融支持举措,设立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基金,持续开展小微主体信用融资破难行动,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320亿元,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科创金融改革,推动更多银行机构在嘉兴设立科创金融事业部(科创中心),加快科创担保产品创新,积极发展政策性科创保险,打造科创基金方阵,力争新增科创企业贷款350亿元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科创担保余额占比达到25%。深化“上市100”专项行动,完善“企业上市一件事”集成改革,力争2024年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1000亿元以上。深化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和“诚信文化”建设,健全信用修复“一件事”和异议办理机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要素市场化改革,扎实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全年供应土地3.5万亩。

  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提速建设浙大长三角智慧绿洲(一期)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浙大未来创新园归谷园区和张江飞地,建设好跨区域国家高新区。协同共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加强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联动发展,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金南翼”。深化杭嘉、嘉湖、金山-平湖等毗邻区域合作,加快浙大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铁路杭州萧山机场接线工程嘉兴段、杭海城际西延项目等建设。加快“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积极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

  加快建设“公铁水空”联运枢纽。坚持大干交通、干大交通,全面推进通苏嘉甬高铁、沪嘉城际、沪平盐城际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市域铁路站点TOD组团开发,加快市域铁路互联互通。加快建设嘉兴机场,推进机场口岸开放,积极争创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构建内畅外联公路网络,加快市区快速路环线(三期二阶段)及市域快速路射线建设,推进苏台高速二期建设,开工建设乍嘉苏高速改扩建工程。完善海河联运布局,加快建设浙北高等级航道、海河联运作业区等重点工程,力争海河联运集装箱吞吐量105万标箱。

  大力推动“地瓜经济”提能升级。出台推动招大引强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市县一体统筹招商机制,实施产业链招商、科创招商,全年举办境内投资促进活动不少于100场,组织赴境外招商团组不少于50个。加快省级以上开发区业态、功能、管理提升,建立百家重点外资企业“一对一”联挂机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禾增资扩产,实施“利润再投资”“合同外资到资率”倍增计划,全面推进QFLP试点,引进超亿美元项目50个以上,实际利用外资30亿美元。有序开展境外产业合作,发挥市境外投资企业服务联盟作用,提升企业跨国经营专业化服务水平。

  深化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迭代升级特色小镇2.0版,高水平承办首届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现场会。深化实施“千万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长效化、精细化水平,实施和美乡村“凌云”计划,打造和美乡村示范片区7个,建成和美乡村精品村35个以上,创建省级示范县1个,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10个。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和第三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创建,建设省级“一村万树”示范村14个。

  提升城市能级品质。实施中心城区首位度提升行动,一体建设历史名城和现代新城,加快高铁新城、南湖湖滨等板块展现新形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住宅小区建设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聚焦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协同,开展交通设施整体提升行动,推动人行道(含绿化带)改造提升、停车场建设等项目,争创更多省级示范单元。持续推进“温暖嘉”共富风貌驿建设,建成省级未来社区45个。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推进碧水绕城等工程,协同开展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争创更多全国幸福河湖建设市域样板,确保市控断面三类及以上水质比例稳定在95%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化活性炭集中再生体系和设施建设,更大力度实施净土清废行动,全力争创国家“无废城市”。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抓好省低碳试点县建设和工业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统筹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打造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加快清洁能源建设,深化“光伏+储能+虚拟电厂”“三位一体”示范建设,新增光伏装机60万千瓦以上、储能装机25.5万千瓦以上。

  扎实推动“扩中”“提低”。深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落实落细就业创业“共富十策”,用好零工市场等平台,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创建省级示范零工市场3家。纵深推进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推广“股份分红+善治积分”模式,深化实施“强村十法”、农民“共富十法”,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全省领先,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村达到95%以上。打造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嘉兴试点样板,探索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长效运行机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迭代升级。

  精准提质社会事业。加快双溪高中、庆丰路高中等民生项目推进,扩增学位资源供给,增加学位5800个。深化“名师到嘉”,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嘉兴大学高质量发展,推动嘉兴南湖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创建职业技术大学、嘉兴技师学院提质扩容发展。深化“名医到嘉”,深入实施医学高峰计划,加快推进第二医院新院区等项目建设,深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建设。推进禾城文化复兴行动,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培育工程,加快大运河文化博物馆等建设。迭代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快推进“15分钟公共服务圈”建设。优化“一老一小”服务,新增社区老年食堂30家,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筑牢平安稳定基石。聚焦食品药品、危化品、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动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持续强化基层防汛体系标准化长效管理等机制,全面推进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工程试点。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深化“民声一键办”等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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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三季度,上饶市外贸结构进一步优化,实体经济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太阳能电池出口保持强劲势头。据海关统计,2023年1-9月,上饶市外贸进出口451.8亿元,位居全省第4,比去年同期增长20.2%。其中,机电产品为对外贸易的重要商品,出口336亿元,增长28.8%。太阳能电池出口277.4亿元,增长43.4%,保持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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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清洁能源和新型电力基础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增风光800万千瓦以上,以竞争性配置方式推动省管海域风电“应开尽开”,加大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力度,实施各类“光伏+”行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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