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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光伏发电补贴01元度!连补3年!

2024-02-20 20: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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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提出,调整光伏补助标准。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符合区块规划、技术规范并纳入市级低碳数据库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0.1元/千瓦时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每年发放一次。

  为进一步发挥新能源在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浙江东阳:光伏发电补贴01元度!连补3年!,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152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的通知》,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221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少于30日)。

  附件2.《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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